靈魂界的朋友,幫助我甚多,我內心的感激,始終不敢忘,本文就舉出一件實例來證明。
大約三年前,我從進化路搬到精武路的小巷中,當時阮囊羞澀,租了一間違章建築,違建屋就是一間房子隔成兩小間,因而客廳就是廚房和浴室與吃飯的地方。沒有廁所,廁所是公用的。
搬家雖近,居住簡陋,但,買碗筷、買掃把、買瓦斯爐等等,在在都需要錢,我們忍痛買了一個特小號的冰箱,至於電視機,做夢都不敢想。唯一的消遣,帶著內人和小女到臺中公園看別人划船,肚子餓了買一根玉蜀黍,三個人輪流啃著吃。
正在最窮困的時候,一位住臺中成功路的婦人來找我,她說她找我整整找了一星期,她從皮包中拿出一萬六千六百六十六元。她說:「一個星期前,晚上忽然夢見觀世音菩薩,觀世音菩薩指點,要將一萬六千六百六十六元,速速送交盧勝彥。妳一送至,盧勝彥就會明白菩薩的意思,我已經找了一星期了。」
「對不起,我不能收的。」我說:「我真的不明白觀世音菩薩的意思,同時,我雖然窮困,無功亦不敢受祿。」
「菩薩清清楚楚的告訴我,同時指點這個數目,我一塊錢不敢少,也不增加,祂要我如此做,你也不能拒絕,你若堅持不收,我就放桌子上,收不收隨你了。」那位婦人將錢放桌子上,轉身就跑,她跑我追,但,她隨手招來一部計程車,揚長而去。
一萬六千六百六十六元整,這是一個非常奇怪的數目,菩薩會指點他人送來給我,這是真的嗎?還是那位婦人明知我困窘,特地雪中送炭,假借菩薩之名,來幫助我?我為此事,迷惘好幾天,考慮再考慮,如何將錢送還給這位善心的婦人。
我和內人一向是省吃節用,刻苦勤儉的,我們搬家的花費,一元一毛均登記在生活帳冊上,不隨便亂花一毛錢。等搬家一切就緒,就將零零碎碎的花費統計下來,這一統計,我嚇呆了,原來帳冊上的數目正是一萬六千六百六十六元整。天啊!一塊錢不多,一塊錢不少。
有人問我,你何以如此的相信有靈魂?我說,我遇到許許多多不可能的巧合,巧合得令我不得不相信。一萬六千六百六十六元,這個數目,我一生永難忘記。而那位善心的婦人,經我調查,是我妹妹盧霓英同學的媽媽,一位虔誠的佛教徒。(註:該筆金錢,將於近日如數奉還。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