藏密黃教教主,甘丹赤巴法王,到西雅圖雷藏寺,贈我一件法王衣袍。
甘丹赤巴法王到西雅圖時,適逢他供奉的金剛佛誕辰,他請雷藏寺法師到超市,幫忙買回一瓶酒及牛肉、羊肉。法王說,他要修法供養金剛佛。
這件事過後,有一位法師私下來請教我:
「酒肉葷腥可以供佛?」
我告訴這位法師:
顯教視飲酒食肉,都是犯了大戒的。
但密教確有不同。
密教認為,諸佛根本是「無差別心」者。酒肉在佛眼之中亦非酒肉也。例如:人看酒是酒,阿修羅看酒是刀槍劍戟,餓鬼看酒是猛火,地獄看酒是血池,佛看酒,反而是大甘露。
佛看酒是大甘露,酒當然可以供奉。
我說:
行者清淨,酒肉清淨,飲酒食肉清淨。
行者垢穢,酒肉垢穢,飲酒食肉垢穢。
請慎思明辨!
一個有證量的行者,他把酒化為「甘露水」,肉化為「清淨食品」,將「靈命度化」,當然可以飲酒食肉,不會被亂性。
一個沒有功力的行者,他狂飲而醉,又貪口腹吃肉,則犯密教根本大戒,罪業深重,死後墮金剛地獄。
這二者外觀相同,但淨垢不同也!
我認為:
素品供佛,酒肉葷腥供佛,平等平等,沒有差別。但,你想飲酒食肉,則要看功力。
被肉污穢,被酒亂性者,一定要禁戒!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