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冥判
蓮生活佛盧勝彥文集第243冊一荒誕奇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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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位「依凡」者,此人甚樸實,一生無妄爲,且有正氣感。
  有一天晩上,夜夢中,被數位青衣人,持著文書而帶走。
  到了冥間的公署,這時冥王坐在殿上,殿下有一人,是某甲,具狀告依凡,主要是依凡騎摩托車撞死某甲案。
  某甲要依凡賠命。
  依凡則說:「我是遠遠看見有一摩托車飛馳甚快,把某甲撞昏;我趕緊停下自己的摩托車,向前想救人。在救人的過程中,某甲有張開眼,看了我一眼,便頭一偏死了。我是救人而非凶手,請勿誤會。」

  但某甲說:
  「我今獨訟依凡,只因張眼獨見依凡,若非他撞我,天底下豈有這麼好心的人,見我被撞便來救我,一定他心中愧疚,所以救我。」
  冥王聽了兩造的言語。
  便將兩人帶至「業鏡台」,這一照,眞實相全在「業鏡」之中。
  某甲看了大悟。
  依凡得以無事。
  後來依凡醒來,常常述說「業鏡台」前,無冤枉之人。

  佛陀在世,惡名流佈!
  主要是,佛陀有二女難。
  一、戰遮一一假孕謗佛。
  二、孫陀利一一指稱與五百羅漢有染,與佛陀有染。後被殺,被拋到佛陀僧團的垃圾箱之中。
  此二事,沸沸騰騰鬧了一大陣子。
  佛陀的汙名,始終揮之不去。

  冤枉嗎?
  冤枉。
  但,佛陀從不答辯。
  我如此覺得,在這人間世上,冤枉的事,非常的多。
  事實不是這樣。
  但被謠傳成這個樣。
  沸沸揚揚的到處被傳頌。

  辯解嗎?
  其實也不用辯解。
  我認爲:
  「業鏡台」前最清楚,一切訟案,到了冥王那裡。
  冥判最眞。
  冥判是最實際的,因爲「業鏡台」前一切清楚。
  所有一切判決,至冥判而止。
  再「曲折」的訟案,到了冥判,便一切終止了。
  所以冥王就是冥王。

  有些事:
  眾口堅執。
  眾耳共聞。
  但,不如冥判。
  只有冥判才能辨明,疑念一概皆消。
  我始終如此認爲:
  凡事逞口舌之辯,倒不如不辯,這人間只是短短的一場,戲演完了,就一切靜止了,千古奇冤又怎麼樣?冤就冤吧!最終的,定有冥判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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