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得我旅美七年,第一次出國弘法,回到台灣、到香港、到馬來西亞.....。
在台灣:
「時報周刊」專訪─吳記者。
在香港:
「壹周刊」專訪─屈記者。
在馬來西亞:
「先生周刊」專訪─黃記者。
.....。
我被記者們叮得滿頭包包 ,他們均以「採訪」為名,寫「不實」的報導。
嘻笑怒罵 ,專寫一些不實的、謠傳的、毀謗的、騙財的、騙色的。
我所講的,一字不登。
我沒有說的,他們捏造。
這一下子,我的負面新聞非常的多,正面新聞成了零分 。我看傻了眼,所有的真佛弟子,義憤填膺,都說:
「要告,要告。」
只有我說:
「算了吧!」
我覺得我這個人,負面新聞這麼多,媒體批判我是最受爭議的人,真的是其來有自。從我出生,就備受爭議,而我的行為,隨心所欲而不逾矩,導致我的人成了記者們追逐的焦點。
眾生對我是模糊的,誰能真正認識一個人?
而記者是聽取「謠言」的。
於是:
我如何說也沒有用,我懶得去辯解,我若出來辯解,恐怕是愈描愈黑呢!
我只想:
「我」!老天知道!
騙財─我一生未曾開口向人要錢。
騙色─不是我騙色,而是女子騙我的色,但,我不上當而已,哈哈哈。
我曾對一名記者說,這一生,我連一次「違警罰單」都沒有,開車規規矩矩,從沒有進過警察局。
法院,未曾進過。
沒有入監獄過。
不偷、不搶、不殺、不盜、不淫、不妄語,我是一名道道地地的良民。
三十八歲赴美,拿著「良民證」。
今年六十七歲,仍然拿著「良民證」。
因為我未違法。
從來不勉強人。
以前我的老師對我的評語是:
「品學兼優」。
像我這樣子的模範青年,努力的中年人,優秀的老年人。
還有什麼問題嗎?
記者回答:
做一名記者,如果對一名毫無交情的人,或未能給他好處的人,他為什麼要寫你好。
寫你不好 ,寫你壞,寫你可惡,寫你十惡不赦才有人讀 ,才有人會看。
記者寫的,愈是譁眾取寵,愈是希奇古怪,愈是骯髒污穢,這是記者投眾生的所好,現代的記者只有報導揭人隱私的,才會有人看啊!
你的好處,眾生是不看的。甚至看不見!
愈八卦,愈有人看。
記者告訴我:
你盧勝彥剛出道,不知社會險惡,不知拜碼頭,一些宗教頭頭,你不去叩頭鞠躬,註定了你這一生的命運。你根本不懂得「包裝」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