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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智慧財產權」漫談
蓮生活佛盧勝彥文集第176冊─小雨繽紛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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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此,先舉一個實例:
    我在美國西雅圖時候,有二位弟子「蓮廣、蓮姿」,蓮姿是蓮廣的夫人,是白人,女作家。

    蓮姿將一本書贈甄三元上師。
    甄三元上師在西雅圖雷藏寺說法時,便引用「蓮姿」(白人)作品的故事,做了開示。
    開示是有錄影及錄音的。

    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,蓮廣、蓮姿提出異議,甄三元上師未經作者同意,引用蓮姿作品,上法座說法,是破壞而且犯了蓮姿的「智慧財產權」。

    當時,蓮廣、蓮姿很生氣的抗議,且將提出警告。
    我及弟子們全傻了眼。
    我心中想:「有這麼重要嗎?什麼玩意是智慧財產權?」

    後來,經過溝通、周旋,結局是蓮廣、蓮姿不提警告,但,錄影及錄音均要銷毀,不淮出售;如此,才平息了這次的紛爭。
    這個真實的過程,很多人都知道,也使我對「智慧財產權」有初步的認識。
    此次經歷,確實也使我嚇了一大跳。

    東方人和西方人的不同,在此,實在大不相同,東方人講「情面」,西方人講「法
理」。東方人大而化之,西方人是一點也不苟且的,依法論事,不含糊。

    蓮廣、蓮姿對我說:「盧師尊,你的作品如果被粗製濫造,被盜版,被曲解,被斷章取義,你會怎樣?」
    我啞口無言。
    蓮廣、蓮姿說:「這就是智慧財產權。」
    於是,我將自己的作品及其他,授權智慧財產權律師周慧芳律師處理。
    我的意思是:「有一個管理制度。」

    弟子或他人若應用(引用)師尊的作品,一小部份,我是允許。如果用了大部份,或整本書,或半本書,則須向周慧芳律師提出申請,或由蓮香上師去判別准或不准。原則上都是准的。

    因為——
    只要不拿來謀取利益。(善書)
    不打擊市場行銷。(教材)
    不粗製濫造。
    不歪曲作者原義。

    盧師尊的智慧財產,願意給天下人來共同使用,但,為了誰用了?精品或粗劣?不打擊市場?是否歪曲作者原義?
    是需要管理的,因為有管理,才知道度了多少眾生。
    如果不如此,偽品、粗品、仿冒品……就會充斥整個市,很可能,遺禍
下一代。

    我們要擴大文宣,令人人都知道真理,但,也需要有管理制度,避免衍生出無法收拾的局面。
    想一想,大家全來亂印盧師尊的書,會是一個怎麼樣的場面?

    我的女兒盧佛青說:「爸爸的書,如果由他人盜印,將來版權,都會有糾紛。」
佛青是智慧財產權律師,法學博士。

    我本人沒學過「智慧財產權」,對這方面不懂,以上所言,只是漫談而已,要真正明白,還是請教周慧芳律師,她是專家。

    詩:
    人間多觴
    法律條文密又長
    我這粗人如何看得光

    只是整理整理
    免得來日雪上加霜
    同門之間亂成一大團
    依情面也依法理
    我是這樣子的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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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附錄】蓮生活佛傳授時輪金剛鏈大法
附錄五 馬來西亞時輪金剛法會開示
附錄四 時輪金剛真實金剛橛法釋疑
附錄三 時輪金剛真實金剛橛秘密法
真佛密語
蓮生活佛談「開悟」
附錄三 時輪金剛真實金剛橛秘密法
自身是阿彌陀佛
我亦勸眾修淨土
安心三根本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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